金融服务业包含哪些行业?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是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金融服务业即从事金融服务业务的行业。我国金融服务业目前包括(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四个分支:银行,证券,信托,保险。金融、保险业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其他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业、证券经纪与交易业、其他非银行金融业和保险业等。
金融服务业主要提供金融的存贷、社会资金收缩、扩放,金融领域消费的管理和设计,对金融产品设计,对消费支付方式提供和创新,金融服务业成为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服务手段。
金融服务业目前发展特点是什么?
1.高风险性
高风险性意味着金融业是庞大资金的集散地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经营决策失误都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
2.指标性
指标性是指从各个角度反映国民经济整体和个体状况的金融指数数据金融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
3.垄断性
一方面垄断意味着金融业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未经银行中央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开设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它指的是特定金融业务的相对垄断。信贷业务主要位于银行四大商业区证券业务主要位于国泰华夏南方等国家证券公司而集中保险业务主要位于人保。
4.效益依赖性
利益依赖意味着财政利益依赖于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并受到政策的很大影响。
5.高负债经营性
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高负债经营自有资金的比重较低。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优化资金配置、调节、反映和监督经济的功能。金融业的独特地位和内在特征使得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国内金融业的发展。我们的国家有一个理解和发展的过程。过去中国金融业发展缓慢且不规律。经过十多年的改革金融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发展。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和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业有着光明的前景。